附件二:商会会员章节(摘自《章程》)
一、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。
二、本会的入会原则
1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2、凡河南籍人士或企业在吴江区注册登记的企业,其中包括私营企业、民营科技企业、中外合资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,经审批,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;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、由秘书处向入会人发出同意入会和缴纳入会费的通知;
4、发放会员牌、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的权利:
1、会员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会员有权对本会所举行的各种会务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;
3、会员如有需求,可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经会长会议研究,可获得本会符合法律和商会功能的支持和帮助;
4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对本会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;
6、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、咨询服务;
7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的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3、为本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,为两地经济发展献计献策;
4、接受本会交办的任务和相关事项;
5、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。
六、会员退会和除名:
1、会员退会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;
2、会员如超过一年时间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,可视为退会;
七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本会予以除名:
1、违反国家法律、受刑事处罚的;
2、被会员检举或本会发现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;
3、个人行为对本会名誉有重大损毁的;
4、违反本会制度和章程,情节严重的。
会员除名须经理事会审议决定,并在本会刊物和网站上通报。